根据盐办电[2016]155号文件精神,我校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为做好该工作,学校党委专门印发《中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通知》,对全校所有部门进行巡察,巡察采用自查与重点巡察的方式进行,确定学前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处、财务处为重点巡察部门。巡察过程中,党委书记刘毓航、校长姜统华亲自带队,纪委书记、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负责同志参与对上述部门巡察,并于1月6上午、9日上午、10日上午、下午对确立重点巡察部门进行巡察,先后听取主召集人的工作汇报以及现场问询、查看台账资料等。这是我校首次开展对二级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对深入开展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并将该项活动作为我校党建的一项常规性工作。
此次巡察由纪检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纪委徐伯静书记统筹并主持整个巡察工作。(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