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时间:2017-04-18浏览:1295

 各院系、处室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校党委于45日召开了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部署。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定于近期对各院系、处室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时间

专项督查时间安排在20174月下旬至5月上旬。

二、专项督查对象

各院系、处室作为本次专项督查对象,同时,学校专项督查工作小组将随机确定相关院系、处室进行重点督查,重点督查部门另行通知。

三、专项督查内容

1、督查组织学习情况。专项督查小组将督查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精神等方面情况。

2、督查工作部署情况。各部门要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形成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支部、各部门主召集人要切实肩负起“ 一岗双责”职责,保证思想政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3、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要根据部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同时,要及时留存活动资料。

4、督查创新举措情况。各部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既要做到常态化,更要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开展体现部门特色的各项活动,争创思想政治工作的平台建设、品牌建设,做到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专项督查方法

1、督查落实情况。各部门要形成贯彻落实校党委45日中心组扩大会议精神的书面报告。

2、听取情况汇报。被重点督查部门主要召集人负责汇报贯彻落实情况等。

3、查看各院系每周三下午班团课开展情况以及相关资料。

4、随机走访学生,查看学生精神风貌、文明礼仪等。

5、查看其他相关资料。

五、组织领导实施

专项督查工作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毓航、校长姜统华任组长,校领导徐伯静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召集人为成员。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组宣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各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所有部门于425日前上交下列材料:(1)组织学习情况材料(记录);(2)部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3)部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举措;(4)各院系开设班团课的计划、内容等相关情况;(4)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通知,希即落实。

 

中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