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校纪委温馨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廉洁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当前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始终牢记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廉洁文明过“五一”劳动节!接下来一组漫画告诉你,“五一”期间哪些事情党员干部不能做,哪些“红线”不能踩?
01公款吃喝碰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处理。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等规定处理。
02公车私用搞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交通工具,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处理。
03公款出行游不得假借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使用公款旅游,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等规定处理。
04红包礼金收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以及其它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等规定处理。
05节日福利发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等规定处理。
06佳节私利谋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最后,校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强化防护意识,节日期间要严格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报备规定,做好自身和家人的疫情防控,过一个风清气正、舒心快乐的“五一”劳动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