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确保该工作有序推进,近期将开展专项督查,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7月27日—8月20日。
二、督查范围:全校各学院、部门。
三、督查内容:
1.疫苗接种情况。
主要督查各学院、部门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是否有效开展发动“应种尽种”的宣传工作;是否已按要求完成接种疫苗全覆盖(含服务外包人员);是否对其中未接种疫苗人员的情况作详细说明;是否提供了接种点询问诊医生出具的纸质证明等其他相关情况。
2.人员管理情况。
主要督查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外出是否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所有人员请假手续是否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备案;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详细了解本学院(部门)所有人员的外出及健康管理等相关情况。
3.值班值守情况。
主要督查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是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巡查督导及疫情防控信息处置等工作;各学院、各部门是否做好暑期有关活动、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活动举办前是否制订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综合协调审核、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等其他相关情况。
4.各项信息报送情况。
主要督查各学院、各部门是否建立完善联络员制度;是否正常履行信息日报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抓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是否及时准确报送日常信息及临时交办的其它信息。
5. 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其他情况。
主要督查各学院、各部门是否团结一致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是否加强防疫“三件套”、“五还要”等宣传教育;是否继续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卫生消杀、防控物资储备、预案培训演练等常态化防控工作;门卫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外来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校的规定;是否按照程序对确需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履行手续等各项其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实地现场察看、查阅上报及存档资料、电话访问和入户走访了解等形式,了解各学院、部门落实学校相关要求的具体情况,扎实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四.督查结果运用:
请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理,坚定不移地把省市、学校部署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督查中发现防控工作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对所在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
2021年7月27日